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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的台灣路權系列,用守法來規範是否享有路權

單純討論國道太簡單了

要上國道車輛必須前往監理所重新考照

考照制度改革比照先進國家設定緩衝2年

不論汽機車要上國道一律實行年檢制度

既然ETC已經完工那就徹底利用

必須先有新型考照制度的駕照

並且每年驗車一次通過才發放1年國道使用權

未通過檢驗上路車輛罰緩3-6萬元(還可以順便檢視吁噓東的ETC)

未通過檢驗上路肇事除了罰緩駕駛人還有刑責。

完全沒有懸念! 爆胎拋錨甚麼的發生機率大大降低。

但是哪一個官員有膽量做?

當年台中市長胡志強要學日本做沒有私有土地規劃停車格禁止購車被砲的體無完膚!

市議員圍剿歷歷在目

給個讚

噓噓東早該滾蛋了 現在她還在上面做完全就是官商勾結下的結果R  發表於 2014-9-19 14:27
ETC 當初完工如果搭配這個配套那些收費員上課之後全部轉回監理站做驗車工作,還需要到處抗議?  發表於 2014-9-19 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