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neo565656 於 2015-10-18 00:56 編輯
agua187 發表於 2015-10-17 22:30
大公司環境複雜 , 就去其他場合交女友啊 ! (婚友社.同學會.相親)
我想你誤會了 .
同學會:唸書這麽多年,一直是給排斥臭宅男,沒什麼朋友
相親和婚友社: 比我找更多錢的多的是,那有吸引力
我知道她不是愛我,只是我愛她
我沒有給人愛的條件,如果這樣的過去,我也接受,那可以算是一個值得給人愛的條件嗎?
找她是有種心靈滿足,這樣算是紓緩嗎??
她人在日本,按我的假期....應該不會給追殺,錢也能儲起來...
但多謝提醒.....
家人朋友反而不敢談.....所以來這留言..........
謝謝耹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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