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zxzyman 於 2015-5-31 20:02 編輯
pigman0416 發表於 2015-5-31 08:03
對有疑慮的車輛實行盤查由啥不對
而且這也不是他的專業,協請第三方的主管單位協助勘驗也沒錯
您第一句 對有疑慮的車輛實行盤查由啥不對
這樣也是正確的,警察看到沒看過的車,想看我的行照很合理,我文中並無反對這樣的作法!
不過你說警察非專業監理人員,他直接判定我這台車非法騎上路,且要我去驗車,這就是莫名的地方了...
所以如果警察是這樣對你說的,你覺得合理嗎? (前提是你已經知道 未執行新安全基準 是可合法騎在路上的)
公權力與法律必須遵守,但因警察的無知判定,引響到我的權益時,你也覺得警方是合理的嗎? |